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的实施主体由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慧点科技”)调整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671.5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42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98,671.50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 21,863.09 7,208.31
化项目
2 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8,830.87 29,981.94
3 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7,916.18 47,899.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3.1 收购慧点科技少数股东持有的 9%股权 4,843.18 4,800.00
3.2 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 23,453.00 17,603.00
3.3 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西安) 39,620.00 25,496.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910.75 13,582.25
合计 153,520.89 98,671.50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 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目(北京)
“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为母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太极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7 年 10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学林
注册资本 41,277.7523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11 号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
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
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
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
经营范围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
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医疗软件开发;
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电力供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统筹规划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的实施主体由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实施主体的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除变更实施主体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影响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该事项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五、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极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决策流程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