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3 月 30 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
股”)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2 年上半年,受益于精益化成本管控等举措,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向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调整后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此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
更好收益。
2、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4、额度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批准新额度止。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 亿元,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
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额度调整事项。
六、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顺丰控股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联席保荐机构对顺丰控股本次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