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03 号文
《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公开发行 5,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80,000.00 万元。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950.40 万元后,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8,049.6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到位,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597 号验资报告。此外,本公司发生了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332.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717.37 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40.24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4,286.45 万元,尚未使用可转债
募集资金人民币 293,430.92 万元;2020 年上半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
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 5,005.44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收到银行
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 5,372.8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放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账户余额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025329200704530 活期 5,421.16
司 司深圳车公庙支行注①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69272878569 活期 176.20
司 圳黄木岗支行注③
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025329200704406 活期 591.84
司深圳车公庙支行注④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21909472410703 活期 1,458.27
司 圳车公庙支行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008900040234695 活期 405.39
司 司深圳国贸支行
顺丰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008900040234661 活期 2,592.37
司深圳国贸支行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4881840000 活期 437.84
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0700002597 活期 980.33
(集团)有限公司 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0700002596 活期 1,036.72
司 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508881 活期 5,232.12
(集团)有限公司 司深圳莲花支行注⑤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508541 活期 452.81
司 司深圳莲花支行注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4883420000 活期 18.69
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4877600000 活期 -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18,803.74
注① 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 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 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 。
注④ 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⑤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
2019 年 1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滚动交易金额不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此外,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上半年,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2020 年上半年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4,608.26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4,840.78 万元。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20 年上半年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397.18 万元,累计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532.04 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7,717.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40.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