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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7 深市 泰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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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关于收购资产的意向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6

股票简称:泰尔重工          股票代码:002347           公告编码:2011-17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意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仅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达成初步的收购意向,最终转让协议的签
署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协议为初步收购意向协议,存在收购不成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本次披露的收购资产交易是指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瑞慈(马鞍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慈传动”)的控股股东
梅红女士在 2011 年 4 月 23 日签订的《股 权 转 让 意 向 协 议 书》中所达成
的收购梅红女士持有的瑞慈传动 79.34%股权的收购意向。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收购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梅红,梅红持有瑞慈传动 79.34%的股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三、交易基本情况
    1、瑞慈传动基本情况
    瑞慈传动注册资本 5,500,000 元,注册地址为: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减速器、联轴器、汽车传动轴、机械配件,出口
公司自产的联轴器、减速器、汽车传动轴、机械配件,进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
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瑞慈传动股东组成
    主要股东为梅红、田良君、胡毅恒、施世龙、刘伯怀,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79.34%、 1.82% 、1.82%、1.82%、1.65%,其余 15 名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1%以下。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针对此次本公司收购自然人梅红持有的瑞慈传动 79.34%股权事项,瑞慈传
动其他股东均已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且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其他第
三人权利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4、瑞慈传动经营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瑞慈传动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84,048,820.00元,负债总额:58,485,924.22元,营业收入:83,191,996.64元,
利 润 总 额 : 14,516,198.43 元 , 净 利 润 : 12,168,078.62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
25,562,895.78元。
    四、收购意向的主要内容
    1、梅红合法拥有瑞慈传动 79.34%的股权(瑞慈传动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500,000 元,梅红在马鞍山公司的实际出资
额为人民币 4,363,700 元)并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梅红有意向本公司转让其拥
有的瑞慈传动全部股权。
    2、转让价格: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评估的交易标的的净资产价值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3、自本协议签署后,除正常经营所需外,瑞慈传动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

意,将不会自行出售、出租、转让其任何资产,也不会将任何资产和权益进行任

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4、瑞慈传动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后停止除维持正常生产的以外的任何具有

财务负债的支付行为,若有此种行为,其所涉及的实际金额数值将在股权转让
总价中核减。
       5、如因出现隐瞒、遗漏、未体现在瑞慈传动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纠纷、或
有负债、追缴税款等事项,梅红承诺负责解决,如因此给本公司或瑞慈传动造成
损失的,由梅红全额承担。
       6、梅红承诺自 2011 年元月 1 日起至股权交割之日止的瑞慈传动损益情况
应与最近三年的基本情况一致。
       梅红同意本公司在交割时要进行必要的审计,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止实现总利润(利润按实估算)少于上年同期总利润 5%以上部
分,应以计算股权价格时的相同办法在股权转让总价中做相应扣减。
       7、本公司同意如瑞慈传动其他自然人股东要求转让其股权、本公司按照与
梅红股权转让交易相同的条件予以受让。
       五、收购的后续程序
    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后,本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瑞慈传动进行审计
和评估,并在审计、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转让价格。并最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收购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总体布局,若收购成功,可扩展本公司在行
业中的发展领域,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公司产品打入国际市
场,打造国际行业一流品牌奠定基础。若收购不成功,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没有影
响。


    特此公告。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