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3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激励(包括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元/股(含6元/股)。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公告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5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情况
1、2018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发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
2、公司于2019年1月3日、2月1日、3月4日、4月3日、5月6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1、2019-11、2019-13、2019-15、2019-30。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5月16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元/
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166.77元。
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
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经查询,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330,9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本次回购前后股本变
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30,244,677 28.99% 132,575,577 29.50%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9,105,885 71.01% 316,774,985 70.50%
总股本 449,350,562 100% 449,350,562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即: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每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4、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2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3,480,300股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