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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T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 楼T)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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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
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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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700 万股,全部为自然人持股。本次拟发
行不超过2,600 万流通股。按发行2,600 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3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2、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
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后,
公司将新增20 家直营旗舰店、100 家直营专卖店和60 家直营专柜。直营模式在
渠道建设等方面的投资较大,对人员、管理和资金的要求较高,建成后运营管理
难度有所加大、营业费用将大幅增加,并将占用一定的存货资金。若本公司在管
理大规模直营店时,不能建立与之适应的管理体制、未能制订出一整套健全完善
的运营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公司未来销售规模的扩张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将会受
到影响。
6、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
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是为“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
目”配套的产能扩张型项目,两项目达产后将新增产能280 万件(套)。若“国
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不能按照预期产生效益,且公司其他销售渠
道不能有效消化上述两项目新增的产能,则上述两项目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7、根据2009 年10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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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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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2,600 万股(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
准),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24%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按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数据)
发行市盈率 【 】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1 元(T按T2009 年6 月30 日T经审计财务数据T)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全
面摊薄)
【 】元(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按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计算)
【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证券帐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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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Fuanna Bedding and Furnishing Co.,Ltd.
2、法定代表人: 林国芳
3、变更设立日期: 2006 年12 月22 日
4、注册资本: 7,700 万元
5、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 栋
6、邮政编码: 518054
7、联系电话: 0755-26055333
8、传 真: 0755-26055076
9、互联网网址: http://www.fuanna.com.cn
10、电子信箱: fuanna@fuanna.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富安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12 月16 日,经富安娜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富安娜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华(2006)审字
616 号审计报告,富安娜有限公司以其2006 年9 月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0,154,558.85 元,按1:0.7764 的比例折合为7,000 万股,原富安娜有限公司的债
权、债务和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6)
验字106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2006 年12 月22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112013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6 月20 日,经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
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发行700 万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为截止2006 年
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5 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发行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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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7,700 万元。2007 年6 月22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深华验字[2007]58 号的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07 年6 月29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07 年8 月31 日,经本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已辞职的股东张福军、王芳回购其所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12.34 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5 元,回购资金从公司当期税后
利润中提取。
2007 年10 月31 日,经本公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已经辞职的股东张兵、楚一兵、胡超、
汪颖、任程华、孙增义回购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88 万股,回购价格为
每股1.45 元,回购资金将从公司当期税后利润中提取。
2007 年12 月26 日,经本公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已辞职的丁为民、杨继勇及被辞退的卢
海鹏三名股东回购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8.87 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5 元,
回购资金将从公司当期税后利润中提取。同时,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历
次已回购的公司股份72.09 万股用于奖励符合激励条件的22 名骨干员工。
2008 年3 月20 日,经本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终止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将10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00 万限制性股票转换为
同股数的公司普通股。同日,109 名激励对象签署《确认函》,同意将其持有的
公司限制性股票转换为同股数的公司普通股,转换完成后享有与公司其他普通股
股东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将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普通股后,公司股东、
股份及股本均未发生变化。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林国芳、陈国红、施建平、柯凡,其中林国芳、陈国红夫
妇为主要发起人。各发行人均以其在富安娜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
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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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7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2,6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25.24%。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
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锁定限制
及期限
林国芳 4,168.50 54.14 4,168.50 40.47
陈国红 2,258.90 29.34 2,258.90 21.93
施建平 420.00 5.45 420.00 4.08
柯凡 152.60 1.98 152.6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