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UANNA BEDDING AND FURNISHING CO.,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1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1-9 月及7-9 月和对比表中2008 年1-9 月及7-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2,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09年12月10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080万股,发行价格为3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19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富安娜”,股票代码“00232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8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2月3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2月30日
3、股票简称:富安娜
4、股票代码:00232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3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00万股 3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0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工作日顺延)
林国芳
4,168.5000
40.47%
2012年12月30日
陈国红
2,258.9000
21.93%
2012年12月30日
施建平
420.0000
4.08%
2012年12月30日
柯凡
152.6000
1.48%
2012年12月30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余松恩
36.6700
0.36%
2012年12月30日
4梅连清
34.8600
0.34%
2012年12月30日
韦银瑞
30.9600
0.30%
2012年12月30日
胡振超
25.2000
0.24%
2012年12月30日
何雪晴
20.8600
0.20%
2012年12月30日
台建树
20.0500
0.19%
2012年12月30日
其他
531.4000
5.16%
2012年12月30日
小 计
7,700.0000
74.76%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20.0000
5.05%
2010年3月30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080.0000
20.19%
2009年12月30日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小 计
2,600.0000
25.24%
合 计
10,300.00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Fuanna Bedding and Furnishing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3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林国芳
设立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栋
邮政编码:
518054
电 话:
0755-26055333
传 真:
0755-26055076
互联网址:
http://www.fuanna.com.cn
电子信箱:
fuanna@fuanna.com.cn
董事会秘书:
胡振超
行业分类:
C11 纺织业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新型纺织材料及其制品、床上用品、装饰布、衍缝制品及家居用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日常用品、床垫、纺织品、服装、玩具、灯具、厨具、洁具和鞋类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0913号资格证书经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序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万股)
1
林国芳
董事长、总经理
4,618.5000
62
陈国红
董事、副总经理
2,258.9000
3
梅连清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4.8600
4
韦银瑞
总经理助理
30.9600
5
胡振超
董事会秘书
25.2000
6
台建树
监事
20.0500
7
明春
监事
4.0100
8
龙英妮
监事
2.5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6,427.40万股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68.50万股,占发行前股权比例54.14%,陈国红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58.90万股,占发行前股权比例29.34%。
林国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40321195405170***,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2005年1月被评为“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2005年5月当选为中国家纺行业协会副会长,2005年11月当选广东省家纺协会名誉会长;2004年9月被聘为鲁迅美术学院名誉教授,2005年7月被聘为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2006年1月获得“全国纺织企业家创业奖”,2006年12月当选为“全国纺织系统劳动模范”。同时还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国红,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0103640806***。曾任深圳市东宝制品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