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1-05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0月28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拟担保金额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100%股权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100%股权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属董事会审议范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703.23万元,负债总额54,729.38万元,净资产68,973.8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8,966.67万元,利润总额2,291.35万元,净利润2,234.18万元。
2、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周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423.38万元,负债总额7,348.56万元,净资产34,074.8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974.30万元,利润总额1,503.45万元,净利润1,433.87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重庆普利特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56%,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截至本担保公告日, 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20,837.1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72%。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