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98 深市 中电兴发


首页 公告 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级筛选:

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9-09-2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LONG ELECTRICAL CO.,LTD.
    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
    (九华北路1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2009 年9 月28 日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电器”、“公司”或“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
    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
    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束龙胜先生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所持有的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科技”)股权;三十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鑫诚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鑫诚科技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鑫诚科
    技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
    本公司股东鑫诚科技、合肥世纪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创投”)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唐荣保先生、张祥先生、胡恒生先生、徐之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
    本公司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建投”)、芜湖市鸠江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鸠江建投”)、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国资运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卢旭先生、
    黄燕华女士、干跃忠先生、严根长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
    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3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
    投资者提供有关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配售560万股,网上发行2,240万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09]9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简称“鑫龙电器”,股票代码“00229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
    行的2,24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9月29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
    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9月29日
    3、股票简称:鑫龙电器
    4、股票代码:00229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8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4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
    限售期
    束龙胜 32,489,115 39.62 32,489,115 29.54 自2009年9月29日起36个月
    合肥创投 12,472,736 15.21 12,472,736 11.34 自2009年9月29日起36个月
    鑫诚科技 12,240,312 14.92 12,240,312 11.13 自2009年9月29日起36个月
    芜湖建投 6,572,619 8.02 5,554,437 5.05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鸠江建投 6,572,619 8.02 5,554,437 5.05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安徽国资运营 4,929,465 6.01 4,165,829 3.79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鑫科材料 4,929,465 6.01 4,929,465 4.48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社保基金会(注1) - - 2,800,000 2.55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唐荣保 368,067 0.45 368,067 0.3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张祥 368,067 0.45 368,067 0.3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胡恒生 368,067 0.45 368,067 0.3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卢旭 320,020 0.39 320,020 0.29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黄燕华 271,515 0.33 271,515 0.25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徐之骞 32,863 0.04 32,863 0.0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干跃忠 32,863 0.04 32,863 0.0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严根长 32,207 0.04 32,207 0.03 自2009年9月29日起12个月
    注1: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并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9)306
    号文批复同意,鑫龙电器上市时国有法人股东芜湖建投、鸠江建投、安徽国资运营将总
    计280万股国有股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持有,其中芜湖建投划转1,018,182股,鸠江建投划
    转1,018,182股,安徽国资运营划转763,636股。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
    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5
    束龙胜先生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鑫诚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鑫诚科技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鑫诚科技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
    本公司股东鑫诚科技、合肥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唐荣保先生、张祥先生、胡恒生先生、徐之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芜湖建投、鸠江建投、安徽国资运营、鑫科材料、卢旭先生、黄燕华女
    士、干跃忠先生、严根长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
    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6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2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09年9月29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项目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非工作日顺延)
    束龙胜 32,489,115 29.54 2012年9月29日
    合肥创投 12,472,736 11.34 2012年9月29日
    鑫诚科技 12,240,312 11.13 2012年9月29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芜湖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