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
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公司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上述议案一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第 1 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经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公告》,以及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21 年 7 月)》。
四、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0 √
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0 √
暨放弃优先权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
(二)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公司邮箱 investor@salubris.com 或拨打联系电话 0755-83867888,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5、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 会务常设联系人
(1) 姓名:杨健锋
(2) 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 邮编:518040
(4) 邮箱:investor@salubris.com
2、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出示有效的动态健康码、行程卡,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必要的消毒措施等。会议召开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4、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94。
2、 投票简称:信立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