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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信立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30 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100),经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

    2021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详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经核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635,279,3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9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
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
公司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独立董事一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上述议案一、议案三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第 1 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经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有关独立意见。详见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21 年 7 月)》,《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0                                                        √

        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0                                                        √

        暨放弃优先权的议案

  3.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五)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 37 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
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公司邮箱 investor@salubris.com或拨打联系电话 0755-83867888,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5)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现场参会
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 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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