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2月 30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路板( 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路板(单、
单、双、多层及柔性电路板),电子产 双、多层及柔性电路板),电子产品,电
1 品,电子元器件,铜箔,覆铜板,电子 子元器件,铜箔,覆铜板,电子模具,纸
模具,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采
口;投资采矿业;矿产品销售(国家专 矿业;矿产品销售(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
营专控的除外);投资与资产管理、企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业营销策划等);动产与不动产、有形与
等);动产与不动产、有形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租赁服务、酒店及物业管理、文
租赁服务、酒店及物业管理、文化体育 化体育(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工商登记为准)。
2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东权益所必需。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3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易方式进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4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及子 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及子女、
女、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如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如持股5%
持股5%以上股东为自然人股东还应包括 以上股东为自然人股东还应包括其配偶、
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将其持有或利 父母及子女),将其持有或利用他人账户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证监会规定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5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事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的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总资产30%的事项; 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途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股计划;
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本
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6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一)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的任何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3、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
象提供的担保;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
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30%;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额超过五千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
6、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额超过五千万元;
净资产10%的担保。 6、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公司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净资产10%的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产负债率超过70%;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产负债率超过70%;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