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同时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