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
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健锋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完成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 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敬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梁健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德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宁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张士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敬华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李敬华女士董事提名获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 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 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下属深圳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梁健锋先生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 1312室(面积总计507.92㎡)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月租金为人民币63,490元(125 元/㎡/月),租期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合计为人 民币2,285,640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