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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7 深市 奇正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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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关于变更监事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辞职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宏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宏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宏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公告日,陈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陈宏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证券事务代表辞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阳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阳先生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李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唐林林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唐林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宏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宏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766012

  传真:010-84766081

  邮箱:qzzy@qzh.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7 层

  陈宏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1、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林林,女,197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沈阳大学财经
学院信息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泓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创达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目前,唐林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林林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外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宏艳,女,1987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陈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