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9:00 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符小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
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公司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决定调减部分募集资金总额,因此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应内容的调整,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调整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310.00 万元(含 157,31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额(万元)
1 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128,474.29 95,477.32
2 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7,952.08 61,832.68
合计 216,426.37 157,310.00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同意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目前最新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目前最新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情况、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数据修订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0 票,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
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加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加速产业整合,公司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创投”)于 2012 年共同投资设立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龙基金”),基金存续期七年。详见公司于 2012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19】。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武汉藏龙光
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将基金的营业期限延长三年。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目前藏龙基金营业期限即将届满,但藏龙基金所投项目尚未达到合适的退出时机,暂时无法变现。经与基金管理人烽火创投协商,考虑到藏龙基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实际情况及所投项目后续发展规划,拟将基金的营业期限继续延长三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