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含 35 名)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 139,881,783
股(含本数)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4,511.36 万元(含194,511.36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0%。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认购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乙方(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
(二)认购数量
乙方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9,881,783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其中,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0%。
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甲方不参与本次认购,此等情形下,双方互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本次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同比例的调整。
(三)协议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于《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
(四)《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6、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