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烨晨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完成,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7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4:30 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
控股大厦 3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 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