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证券代码:002250 公告编号:2011-01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联化科技” 或“公司”)
本次增发不超过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1]422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1,929.57万股。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35.50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1年4月7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联化科技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此次网上申购简称“联化增发”,申购代码“072250”。本公告中有关
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联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5、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4月11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
并于2011年4月14日(T+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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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在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
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
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
例趋于一致。
7、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于2011年4月7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
书》全文。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
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发行人、联化科技、公司 指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 201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
机构投资者 指 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
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
有效申购 指
时缴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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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11 日(T 日,该日为网上、网下
申购日/T 日 指
申购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数量不超过1,929.5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
行结果公告中公布。
2、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5.50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1年4月7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联化科技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5、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不超过65,123万元。
6、网上申购简称:“联化增发”,申购代码:“072250”。
7、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在网上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及网
下预设的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
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复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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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7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
正常交易
T-2 日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11 年 4 月 8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 日
刊登《增发 A 股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
2011 年 4 月 11 日
购日,网上申购资金、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 全天停牌
T日
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 17:00)
2011 年 4 月 12 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日 全天停牌
T+1 日
2011 年 4 月 13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
全天停牌
T+2 日 量,计算配售比例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
2011 年 4 月 14 日
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 正常交易
T+3 日
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 17:00)
2011 年 4 月 15 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T+4 日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9、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0、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发行的股票不设持有期限制。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
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1、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2011年修订)的规定,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
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将按如下原则获得
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将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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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股数为 10 万股或以上,获配股
网下申购 a
票在上市后不设锁定期
网上通过“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