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鼎文先生召集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在 4 名关联董事郑鼎文、张育民、龙云和林杨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
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第一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广电集团签署《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第八补充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由深圳广电集团提名的公司 4 名董事郑鼎文、张育民、龙云、林杨因关联关
系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于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
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①公司拟签署的第一补充协议和第八补充协议,系为后期办理、分配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产权的必要程序,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②同意将本次“关于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于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之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亦符合公平、公正之市场原则,明确公平分摊超期违约金、补交地价款及公平分配超建面积,有利于后期分配、办理产权证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拟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之事项表示同意。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和《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号)。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3、《关于深圳广电集团有线电视枢纽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变更的复函》(深规划资源福函 2021-557);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
6、《深地合字(1993)0115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补充协
议书》。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