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4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80%)的
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9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李志刚
2、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8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及之后实施的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5,938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志刚先生作为公司高管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李志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志刚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备查文件
李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