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938 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收到李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李志刚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数量过半。
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本比例
股权激励及 集中竞价 2022-05-23 13.25 10,000 0.0040%
李志刚
权益分派 交易 2022-06-08 13.41 8,000 0.0032%
合计 - - - - 18,000 0.0072%
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3,750 0.0580% 125,750 0.0507%
李志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938 0.0145% 17,938 0.00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812 0.0435% 107,812 0.0435%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李志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李志刚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