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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4-01-20

新里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新里程                                        股票代码:00221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复。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获得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获得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18,412,698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8,581.59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新里程集团将持有新里程 1,044,340,021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8.7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里程集团,由于新里程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新里程保障流动性安全并实现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保护新里程中小股东的利益。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新里程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新里程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里程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上市以来股利分配情况、股利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0、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  录......5
释  义......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12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4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4

第二节  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5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5

    二、股权控制关系 ......15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6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17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17

    六、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17

    七、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0

    八、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22

第三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2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2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1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
 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3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2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3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3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 ......33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4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6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8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9

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44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44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 ......4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47

    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 ......47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4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预案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新里程/发行人/公司 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002219

新里程集团        指 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里程控股股东

香港新里程        指 New Journey International Health Group Company Limited,新里程国际健康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曼新里程        指 New Journey Health Group Ltds.,新里程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注册在
                      开曼群岛并持续运营的有限公司

京福华越          指 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京福华采          指 京福华采(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行/本次发行            68,581.59 万元的行为

预案/本预案        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底价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

《重整计划(草案)》 指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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