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 合力 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0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针对 相关内容及时展开认真核查并回复如下:
问题:2021 年 11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你公司拟
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我部 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如下事项:
1、2021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0,943.01 万元,净利润
6,923.37 万元;同期,合力泰化工和新联化物流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417.74 万元和 1,159.17 万元,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 8.76%,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1,738.94 万元和 130.26 万元,合计占公司净利润比重为 171.43%。请说明除集
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外,你公司转让上述盈利资产是否存在其他原因, 如是,请具体予以说明。
公司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行业,主要产品包含显示类产品(OLED/TFT/TN/STN/ 电子纸等)、光电传感类产品、柔性线路板、5G 材料及应用产品等。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电子行业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 90%,未来公
司将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消费电子”、“智能穿戴”、“智能零售”以及“智能汽
车”等主要应用场景,持续深化在智能终端硬件产品领域内的布局。化工资产为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经营主业,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为了聚焦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2018 年 2月,公司曾决定出售合力泰化工 100%的股权且与意向购买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因客观因素影响最终未实现资产出售。
合力泰化工主营化工相关业务,新联化物流主营为化工业务配套的运输服务业务,同属于公司的化工板块资产。化工资产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盈利能力也受周期性影响较大,目前化工市场较好,出售化工资产有利于回笼资金,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 618,815.88 万元,长期借款金
额为 142,128.64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760.10 万元,主要为偿还公
司债券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所增加的银行借款;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到期筹资流出金额预计为 731,433.06 万元,债务规模较大,需要压降有息负债规模。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份,公司财务费用总额分
别为 45,570.02 万元、66,340.31 万元、73,051.13 万元和 51,959.05 万元,公司财
务费用绝对金额较高且增长较快,亟需通过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以有效降低自身负债率水平,减少有息负债规模,进而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金额进而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
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正在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出售化工资产亦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
综上,本次出售化工资产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
2、公告显示,截止 2021 年 9 月 30日,合力泰化工和新联化物流的账面净
资产分别为 57,906.13 万元和 1,129.99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分别为 93,200.00
万元和 1,173.19 万元。请补充披露主要评估过程、评估方法的选取、相关指标的取值及确定依据等,并说明评估价值是否合理。
公司回复:
为客观的体现本次出售标的的公允价值,公司聘请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标的以 2021 年 9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
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联合中和评报字(2021)第 1323 号、1324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标的的评估过程、评估方法的选取、相关指标的取值及确定依据具体如下:
一、合力泰化工: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及评估结果的选取
1、评估方法的选取
由于资本市场上有较多与被评估单位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相同或相似
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市场定价可以作为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参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是完全可行的,因此本次评估适用市场法;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资产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的选取
市场法综合了资产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需关系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其中涵盖了供求关系的影响;由于经济形势不明朗、企业市场的开拓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盈利预测不确定较大,我们选用市场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二)评估模型及相关指标的取值及确定依据
1、市场法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2、相关指标的取值及确定依据
(1)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资产结构及未来拓展情况等因素,本次资产评估选择了泸天化、鲁西化工、四川美丰 3 家上市公司。
(2)价值比率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为传统制造业,一般不采用收入价值比率,故本次资产评估不宜采用收入价值比率;资产价值比率易受会计政策影响,故本次评估宜采用资产价值比率;化工类行业不属于特殊行业,不具有体现企业绩效的特殊指标,故不适合采用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企业均处于盈利状态,因此
可选用盈利基础价值比率;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考虑到可比企业与目标企业可能存在的所得税率等方面的差异,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09月 30日,可比上市未公布折旧、摊销数据,因此,选择盈利基础价值比率中的全投资、息税前利润口径,即 EBIT 价值比率。
(3)计算价值比率
1)可比公司价值
可比上市公司全投资价值=调整流动性折扣后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溢余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调整+少数股东权益
A、调整流动性折扣后股权价值的确定
考虑到近期化工板块股价波动较大,为减少股价的波动性影响,本次资产评估采用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均值测算其股权市值。
本次采用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法确定流动性折扣,通过对 2020 年度行业
非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市盈率和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比较分析,评估基准日非上市公司流动性折扣确定为 29.04%。
B、付息债务
本次评估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中的付息债务账面价值确定可
比上市公司的付息债务价值。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调整
本次评估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中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账面值确定可比上市公司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溢余资产
系多余的货币资金,根据公司的收付款政策,以及基准日存在的债务情况,并结合 2021 年的预测情况,确定基准日的营运资金需要量,多余部分为溢余资
产,则溢余资产 0 万元。
2、未列入营运的资产及负债
经分析,公司账面未列入营运的资产及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结构性存款)、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中的闲置资产、应付股利、递延所得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非经营性资产净值为 16,608.9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评估值 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
其他应收款 28,729.18
其他流动资产 4,5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95.08
固定资产-闲置资产 74.3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650.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4.38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 37,273.67
二、非经营性负债
应付股利 21,2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4.72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 21,404.62
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6,608.98
D、少数股东权益
本次评估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账面值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EBIT 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数据及目标公司审计报
告确定 EBIT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泸天化 鲁西化工 四川美丰 目标公司
营业利润 45,766.97 573,284.08 45,848.53 13,742.01
加:财务费用 6,202.67 38,136.67 1,239.14
加:资产减值损失 998.21 40,693.04 395.63 100.54
减: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减:投资净收益 -3,128.67 2,936.63 1,728.61 13.55
减: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减:其他收益 549.04 5,763.82 259.15 65.42
减: 资产处置收益 3,070.24 -658.98 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