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05 号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你公
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100%股权。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如下事项:
1、2021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0,943.01 万元,
净利润 6,923.37 万元;同期,合力泰化工和新联化物流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417.74 万元和 1,159.17 万元,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
为 8.76%,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1,738.94 万元和 130.26 万元,合计占
公司净利润比重为 171.43%。请说明除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外,你公司转让上述盈利资产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如是,请具体予以说明。
2、公告显示,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力泰化工和新联化物
流的账面净资产分别为 57,906.13 万元和 1,129.99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分别为 93,200.00 万元和 1,173.19 万元。请补充披露主要评估过程、评估方法的选取、相关指标的取值及确定依据等,并说明评估价值是否合理。
3、请测算并补充披露,若标的按照上述问题 2 中列示的资产评
估价值予以交割,本次交易对你公司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