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14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所持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6年12月27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大唐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金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NETHERLANDS
SINIAN ENERGY COPERATIEF U.A.合作社财产份额及相关权利义务之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公司所持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7%财产份额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荷兰震旦纪能
源合作社(简称“震旦纪能源”)7%的份额以141,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大唐
金控。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大唐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4、法定代表人:任慧勇
5、成立时间:2014年08月15日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6、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629450H
8、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销售焦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市园林绿化局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大唐金控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60%、凯泰金控资产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持股40%
10、交易对手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129,532,343.93
负债总额 951,523,391.14
所有者权益 1,178,008,952.79
营业收入 397,406,471.26
营业利润 119,700,517.07
净利润 89,775,38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867,763.21
(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关系
大唐金控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有关声明:确认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也通过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查询与核实,亦无发现存在上述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公司目前持有震旦纪能源 35%财产份额,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震旦纪能源
7%份额。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震旦纪能源35%份额(实
际执行时为震旦纪能源持有的荷兰震旦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作为担保,向该行申请了并购贷款,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
30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除此之外,该等资产不存在抵押、其他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震旦纪能源7%份额账面净资产为4,586.78万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2)设立时间:2015年1月27日
(3)注册地:荷兰阿姆斯特丹市
(4)主营业务:SBI-code:64923– 参股公司(资产收购,投资,投资管理)
(5)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公司持有35%份额;南京永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
称“南京永赢”)持有 65%份额。根据震旦纪能源原股东新疆阿蒙能源有限公司(简称
“阿蒙能源”)法定代表人秦勇先生向公司出具的《对<关于要求书面确认哈国油田股权有关情况的函>之回复》及《关于哈国油田股权情况的进一步说明》:“2016年 4月4日,秦勇先生作为阿蒙能源的法定代表人和南京永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阿蒙能源持有的震旦纪能源 65%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南京永赢,并已在荷兰办理了有关商业登记手续。因该协议没有取得阿蒙能源董事会、股东会的同意授权,属无权签署,签署后也没有获得认可和追认。南京永赢至今未支付交易对价,构成违约。阿蒙能源已向南京永赢公证送达了函件,并正在积极追回上述股权的所有权。”
(6)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723,427,979.67 731,335,093.80
负债总额 68,173,194.07 329,330.90
应收账款 3,508,014.6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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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总额 0 0
净资产 655,254,785.60 731,005,762.90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10,823,253.97 -850,633.96
净利润 -11,990,683.62 -705,950.14
注:201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2016】第111233
号审计报告审验;2016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1、卖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买方:大唐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二)出售与购买: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卖方出售其所拥有的合作社7%(百
分之七)的财产份额所涉持股权益,买方购买卖方所拥有的合作社7%(百分之七)的财
产份额所涉持股权益,包括依据合作社章程、相关法律规定和成员协议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下简称“财产份额”)。
(三)交易价格与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财产份额交易价格总计为141,000,000元人民币(大
写:壹亿肆仟壹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交易价格”)。
2、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经卖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两个工作日内(董事会需在2016年12
月29日前召开,包含当日),买方向卖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支付71,000,000元人民币(大
写:柒仟壹佰万元人民币)作为该笔交易的第一笔交易价款。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当正式完成合作社 7%财产份额
的交割。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卖双方应立即签署交割确认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买方将交易价格的剩余部分即70,000,000元人民
币(大写:柒仟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卖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4、在交割完成当日,如有一方未签署交割完成确认信,另一方将以书面通知,在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过错方仍未签署以上文件,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以下事项发生时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责任(“违约”)。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1)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实质性义务,或本协议下合作过程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是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误导性、有重大隐瞒的。
(2)各方不论是否因正常经营过程的交易,违反本协议在合作过程中的陈述或保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规定,对本次合作或对本协议涉及的他方包括但不限于对一般事务、业务、前景、运营、资产、责任、经营、成果、财务或其他状况中的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违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