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 年9 月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睿明、张树贤、孙元华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