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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7-12-13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3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数量为5,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4,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海通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
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00 元/股,对
应的市盈率为:
    (1)26.9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12 月7 日至2007 年12 月11 日,T-5 日至T-3 日)提交有效报
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
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
资产品中,只有于2007 年12 月11 日(T-3 日)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
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 年 12 月13 日(T-1 日)9:00~17:00 及2007 年12 月
14 日(T 日)9:00~15:00。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款。
    应缴申购款应于2007 年12 月14 日(T 日)17:00 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锁定3 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 年12 月14 日(T 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
时间(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
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4,00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
    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
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风科技”,申购代码为“002202” 。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
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 年12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
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法》: 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4,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有关规
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
    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在2007 年12 月11 日(T-3 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的自营账户或其管理的证
    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
    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
    有效报价: 指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以下两种无效报价的情况:(1) 
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书
    面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7 年12 月11 日(T-3 日)17:00;
    (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价格下限的
    120%;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与
    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
    制等:
    T 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2007 年12 月14 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5,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
定价发行数量为4,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6.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6.9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 年12 月13 日(T-1 日)9:00~17:00 及2007年 12 月14 日
(T 日)9:00~15:00。
    5、网上定价发行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 年12 月14 日(T 日), 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
间(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12 月 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12 月 7 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4 12 月10 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3 12 月11 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7:00)
    T-2 12 月12 日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12 月 13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开始(9:00-17:00)
    网上路演
    T 12 月 14 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12 月17 日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T+2 12 月 18 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T+3 12 月19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退款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
日程。
    7、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000 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
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000 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计算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
售: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
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
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
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中,只有于2007 年12 月11 日(T-3 日)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
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1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7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8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4 富通银行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