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9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4号文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3月20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风科技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1.9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3月27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2,906,142,4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9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552,167,067股。发行价格为7.0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有效认购股数 占可配售股份总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
项目
(股) 数比例 (元)
无限售流通股 545,352,788 98.765902% 3,828,376,571.76
本次有效认购股数545,352,78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股份,发行人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高管认购的股份进行管理。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金风科技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52,167,067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金风科技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7.02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9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2,906,142,46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9年3月27日,R+5日),公司A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545,352,78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52,167,067股的98.77%,认购金额为3,828,376,571.76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主要股东履行了其全额认购A股股份的承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购股数为92,852,335股、 71,051,844股、 91,101,893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552,167,067股的16.82%、12.87%、16.50%。
综上,公司合计三家股东履行了其全额认购A股股份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255,006,07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52,167,067股的46.18%。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545,352,78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52,167,067股的98.76590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9年3月29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10股配1.876552股。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3月18日(R-2)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 》, 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武钢
联系人: 马金儒
电话: 010-67511996
传真: 010-6751198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3219843
传真: 021-23027006
发行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