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九鼎新材 股票代码:002201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二○○七年十二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和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股东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和姜鹄等5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中,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披露的2006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9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共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1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20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九鼎新材”,股票代码为“002201”,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6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6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26日
3、股票简称:九鼎新材
4、股票代码:002201
5、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和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法人股股东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和姜鹄等5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中,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6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和顾
43,830,258 54.79% 2010年12月26日
清波所持股份
本次公开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
发行前已
限公司和姜鹄等55名自然人 16,169,742 20.21% 2008年12月26日
发行的股
股东所持股份
份
小计 60,000,000 75.00% ——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4,000,000 5.00% 2008年3月26日
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6,000,000 20.00% 2007年12月26日
份
小计 20,000,000 25.00% ——
合计 80,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UDING NEW MATERI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 顾清波
注册登记日期: 199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发行前)
住所: 江苏省如皋市中山路1号
主营业务: 玻璃纤维及其深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电话: 0513-87530125
传真: 0513-87513080
互联网网址: www.cjdg.com
电子信箱: jdxc@jiudinggroup.com
董事会秘书: 徐荣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位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顾清波 董事长、总经理 2004.12-2007.12 356.2120
徐荣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2004.12-2007.12 64.7658
刘定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4.12-2007.12 无
姜鹄 董事、副总经理 2004.12-2007.12 64.7658
戈海 董事 2006.1-2007.12 无
吴萍 董事 2006.1-2007.12 无
姜肇中 独立董事 2005.4-2007.12 无
段威 独立董事 2006.6-2007.12 无
濮尊周 独立董事 2006.6-2007.12 无
朱谦信 监事会主席 2004.12-2007.12 64.7658
陶娟 监事 2006.1-2007.12 无
顾明 监事 2005.10-2007.12 无
胡林 副总经理 2006.6-2007.12 45.3360
冯建兵 财务总监 2004.12-2007.12 无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鼎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0,268,138股,持股比例为50.34%;法定代表人为徐振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元,股东由28名自然人构成;注册地为如皋市中山路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如皋市。九鼎集团经营范围为针织织物漂染、服装、针织面料及辅料制造、销售;丝毯(地毯)、挂毯、绗缝制品的制造、销售;企业资产投资、管理与咨询。九鼎集团持有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如皋市丝毯二厂和如皋市天工工艺品厂100%的股份,持有江苏九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92.16%的股份,持有南通九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0%的股份,持有如皋市华泰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和如皋市鼎诚经贸有限公司80%的股份,持有如皋新南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2%的股份,持有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7.14%的股份,持有深圳丰力特种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40%的股份。
顾清波,男,58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九鼎集团39.26%的股份,持有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份,持有如皋市九鼎花木有限公司49%的股份,持有如皋市九鼎现代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份。
顾清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九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持有本公司3,562,120.00股,持股比例为4.45%,因此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总人数为15,736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东为15,678人。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1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