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5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北京路复建商场租赁合同的公告
经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授权,2010 年5 月11 日,公司通过公开竞价取得北京路
复建商场负一至五层(扣除回迁部分)、北京路328 号四至五层以及
北京路原326 号(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十年租赁权。
2010 年5 月19 日,公司与广州市城市复建有限公司就上述租赁
物业签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2010 年5 月19 日起正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十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州市城市复建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031821,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 号1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延岭,注册资本为6,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市政道路沿线复建工程的管理、房地产开
发、场地租赁等。
2、公司与广州市城市复建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其发生过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范围: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北京路复建商场负一至五
层(扣除回迁部分)、北京路328 号四至五层以及北京路原326 号,
合计租赁面积约为14,130 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十年,自起租日起连续计算。
4、租金费用水平
合同约定十年租期年均租金约为4,900 万元。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10 年5 月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是为了公司继续开拓广州地区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