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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6 深市 江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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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7-09-21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28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 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
    4、发行人和国金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属行业及行业地位、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二级市场情况等因素后,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9.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9月17日至2007年9月 19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以及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9月24日(T日)9:00-15:00。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应于2007年9月24日16: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汇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9月24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6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江特电机",申购代码为"002176"。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江特电机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如在成立之前应用"本公司"或"公司",则指本公司前身江西省宜春市电机厂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1,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配售 指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 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 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无效报价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7年9月19日17:00时;(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价格下限的120%;
    配售对象 指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机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                             者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以及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                             配售;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 2007年9月24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与网                         上申购将于2007年9月24日15:00时同时结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 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9.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9月24日(T日)9:00~15:00。
    5、网上定价发行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9月24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2007年 9月 14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和推介公告》
    T-5~T-3 2007年9月17日~ 9月19日 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2007年9月19日下午17:00
    T-2 2007年 9月 20日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7年9月21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开始日(9:00-17:00)
    网上路演                    
    T 2007年9月24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 13:00-15:00)
    T+1 2007年9月25日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T+2 2007年9月26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2007年9月27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4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4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计算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以及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