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8-07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朱军 卢顺民 罗清华
彭敏峰 金惟伟 刘萍
周福山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特别提示
1、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特电机”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237,143,469股,发行价格为5.65元/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8年12月21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xiSpecialElectricMotorCo.,Ltd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581号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江特电机(00217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016100044XH
注册资本: 人民币1,469,182,112.00元
法定代表人: 朱军
上市时间: 2007年10月12日
邮政编码: 336000
电话: 0795-3266280
传真: 0795-3274523
互联网网址: www.jiangte.com.cn
电子信箱: jiangte@jiangte.com.cn;wangl@jiangte.com.cn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6年11月5日,江特电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2016年11月23日,江特电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特电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上述议案中涉及适用法规、发行数量上限、定价基准日等发行方案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7年5月3日,江特电机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7年11月14日,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3月19日,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集资金规模与用途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5月3日,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会审核通过。
2018年5月4日,江特电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等议案。
2018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3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发行。
(2)发行过程
发行人与兴业证券于2018年11月30日向董事会决议公告后且在报备发行
方案前向发行人提交认购意向书的13名投资者、2018年11月20日收盘后登记
在册前20名股东共19家(不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等;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多只产品视为一家发行对象,剔除重复
计算后为19家)以及其他符合证监会要求的询价对象(其中包括20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共67名投资者发出《认
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其中,上述67名投资者中,有3名投资者(均属
于发行人前20股东)的发送方式为顺丰快递寄送(主承销商在2018年11月30
日已通过电话告知上述3名投资者关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事宜,此3名投资者皆已
送达),其他64名投资者的发送方式是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均已送达64
名投资者)。
2018年12月5日(T日)8:30-11:30,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下,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共5家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发行
的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时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申购金额
间 (股) (元)
1 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08:42 5.65 47,428,694 267,972,121.10
2 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09:11 5.65 35,571,520 200,979,088.00
伙)
3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1 5.70 35,259,489 200,979,087.30
4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江西)产业投资基金合 10:42 5.70 35,259,489 200,979,087.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1 5.70 70,518,979 401,958,180.30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了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
保证金以外,其他4家投资者在2018年12月5日11:30前均向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各1,000万元,合计4,000
万元;经核查,上述4家投资者的申购账户与缴款账户数量、名称均保持一致。
根据首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规定的配售原则,首轮申购共发
行225,286,292股,发行价格为5.65元/股,等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本次首
轮发行的投资者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发行价格(元 获配数量
(元/股) (股) /股) (股)
1 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5.65 47,428,694 47,428,694
2 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 5.65 35,571,520 35,571,520
限合伙)
3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70 35,259,489 5.65 35,571,519
4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江西)产业投资 5.70 35,259,489 35,571,519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0 70,518,979 71,143,040
合计 225,286,292
根据首轮投资者认购情况及《认购邀请书》的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5.65元/股。首轮配售数量225,286,292股,首轮募集资金总额1,272,867,549.80
元,未达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33,986.06万元,且有效认
购对象家数未达10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根据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5.65元/股,在2018年12月5日
下午向首轮邀请的67家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继续征询认购意向。本
次追加认购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11:30截止)。追加期内,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收到了2家投资者的有效追加认购。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 投资者名称 申购时 申购数量 申购金额
号 间 (股) (元)
1 宜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8:57 5,928,589 33,496,527.85
2 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9:01 5,928,589 33,496,527.85
截止2018年12月6日上午11:30,兴业证券共收到上述2家提交了申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