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宝
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09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报摘
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等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