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编号:2019-08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卫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2号),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常铝股份”或“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176万元。
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做出的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本次认购的上述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股份锁定期内,本申请人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申请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本申请人对本次股份的锁定期也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本申请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申请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申请
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如本申请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则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申请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上市公司所有。”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未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将持续督促各方严格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事宜,并根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