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1,5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500 万股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7 月30 日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周儒欣及其他六位发起人股东均承诺:①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②除前述锁定期
满外,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7 年7 月16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声 明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且
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500万股,全部股份
均为流通股。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周儒欣等7名发起人股东(合计持股4,000万股)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143.39万元。经
本公司于2007年3月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3.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与无形资
产将大幅增加,再加上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的影响,公司每年新增折
旧和摊销金额将达2,480.02 万元。如果项目建成后,由于市场环境、技术保障
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风险:
(1)产品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本公司卫星导航定位产品的原材料
主要是高精度GNSS基板。由于受国内技术条件、生产设备及产品质量等因素的制
约,高精度GNSS基板需依赖进口。目前,本公司的高精度GNSS基板的供货商是加
拿大的NovAtel,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其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成本的比例较高。
(2)产品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本公司的卫星导航定位产品销售客户
相对集中于中海达和南方测绘两家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本公司对上
述两家公司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2,116.83万元、4,001.49万元和5,989.09万元,
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48.08%、45.58%和58.99%。如果上述客户的生产经营和市
场销售出现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波动,势必会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或应收账款的
及时回收产生一定影响。
(3)卫星导航定位系统风险: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是本公司开展
业务的基础,该系统存在受空间环境影响、系统故障的风险,政府调整系统相关
政策也会给本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4)技术研发的风险:本公司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的发
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及时学习、消化、吸收新技术,为产品设计和业务模式的创
新提供支持和依据;同时,本公司也着力分析技术可能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
力争把握最佳的切入时机,避免过度承担前期开发成本。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
的技术研发风险主要表现在:能否全面、正确的把握客户的现实需求、挖掘客户
的潜在需求,并据此开发新技术、设计新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本公司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企业,技术研
发工作不可避免地严重依赖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一旦发生核心技术
人员离职,而公司又不能安排适当人选接替或及时补充核心技术人员,则将会对
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本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6)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周儒欣持有公司76.5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周儒欣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
会发生变化。未来,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不正当手段对公司的重大经
营、人事决策等施加影响,其他股东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7)所得税率变动风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
区暂行条例》(京政发[1998]49号)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
日,本公司所得税享受在试验区内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将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净利润将因此受到影响。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部分: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北斗星通、股份公司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指
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系
本公司之前身
主发起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儒欣,持有本公司股份3,063.2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6.58%
发起人、全体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周儒欣、李建辉、赵耀升、秦加法、杨忠良、胡刚、杨力壮
北斗香港
指
北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
北斗海南
指
海南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
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斗天元
指
北京北斗天元导航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NovAtel
指
NovAtel Inc.,系一家注册地在加拿大的Nasdaq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卫星
导航定位产品的研发、制造。本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
美国高通 指 QUALCOMM , 系一家注册地在美国的
Nasdaq 上市公司。公司早期通过运营
OmniTRACS 系统逐步壮大发展,目前主要
以其CDMA 及其它先进数字技术为基础,
开发并提供全球领先的富于创意的数字
无线通信产品和服务。
南方测绘 指 广州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中海达 指 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
本公司首次在境内证券市场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 万股A 股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防科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计委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最近一次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本次发行的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后生效并实施的《北京北斗星通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12
报告期 指 2004 年、2005 年及2006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港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
币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机构 指 以民生证券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本公司与民生证券签订的本次发行承销
协议
发行人律师、兰台律师所指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华证中洲
指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
验资机构、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
指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
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
华测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神州天鸿 指 北京神州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合众思壮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振华、ZPMC 指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一光 指 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
天测企业 指 北京天测集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专业词语
卫星导航定位
指
利用空间卫星对地面、海洋、空中和空间
用户进行导航定位的技术
GNSS
指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的英文缩写,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GPS
指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的英文缩
写,全球定位系统,主要指美国的卫星导航定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