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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31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0-04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0 年8 月30 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 号宏达高科会议中心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8 月24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8 人,实际参会董事8 人。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与会
    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沈国甫、马月娟、朱海东、
    胡郎秋、李宏、毛志林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提名胡兵、杨兆华、张敏华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 名董事组成。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
    章程未经修订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的有关内容,对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原: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宏
    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修改为: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宏
    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原:第四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再次使用不超过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2010 年9 月
    18 日至2011 年3 月17 日,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 年8 月31 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在上海购买房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6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铿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市南京
    西路的SOHO 东海广场房产,总面积707.71 平方米,主要用于公司华东营销中心办公用,
    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公司出资在上海购买房产的公告》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 年8 月31 日《证券时报》。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 年9 月17 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 年8 月31 日《证券时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8 月30 日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国甫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6 年9 月,大专学历,高
    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 年参加工作,曾在海宁市许村中学任教,1985 年起任海
    宁许村经编厂厂长,1997 年改制设立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 年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办学校协
    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嘉兴市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工商联
    (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嘉兴市第四次、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嘉兴
    市六届人大代表,海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
    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中国民营企业峰会自主创新优秀企
    业家、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绿叶奖”、第
    六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商新锐企业
    家。
    现持有公司37,759,236 股股票。沈国甫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沈
    国甫先生兼任海宁市西部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宁中国家纺城纺织原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中国家纺装饰有限公司董事
    长、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7 月至今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马月娟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 年4 月,大专学历,助
    理经济师。1981 年参加工作,曾任海宁许村经编厂出纳,浙江宏达经编实业公司生产部
    经理、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先后当选为海宁市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海宁市妇联执委。嘉兴市第四、五届人大代表。曾被评为海宁市“三
    八”红旗手、海宁市“十佳巾帼”标兵。嘉兴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现为海宁市政协委
    员。
    现持有公司3,101,882 股股票。马月娟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马月
    娟女士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3、朱海东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 年2 月,浙江大学会计
    学本科学历,1994 年7 月至2001 年12 月曾任海宁运动皮具有限公司财会科科长职务;
    2002 年1 月至2008 年1 月供职于华立集团有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
    后从事主办会计、核算主管工作,2008 年2 月起担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2010 年3 月起担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海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朱海东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胡郎秋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 年10 月,大专学历,
    助理经济师。1998 年至1999 年12 月在浙江教育学院学习,现任本公司董事、海宁宏源
    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胡郎秋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胡郎秋女士兼任海
    宁宏源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5、李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8 月出生,本科学历,华东
    地质学院放射性地球物理专业。1983 年8 月至1988 年10 月于核工业部二八零研究所工
    作,1988 年11 月至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