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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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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
 战略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1月 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3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即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战略投资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一、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本公司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公司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不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以银行、代理、信托或者类似方式对外募集资金,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未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亦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3.本公司承诺在参与本次发行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亦不会配合任何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确认:

  (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2)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给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战略投资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本公司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在参与本次发行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亦不会配合任何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

  3.本公司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以银行、代理、信托或者类似方式对外募集资金,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本公司本次认购资金未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亦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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