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0 名减少为 1,246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00 万股减少为 3,395.10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