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2:3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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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号——股权激励》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