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 益 达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34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7年5月31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34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亚妹、乔昕、吕昌荣、宋
愿锁定承诺 东红、杨志杰、季国永和王雁航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7年5月30日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流通股,按发行3,340万股计算发行后总股本为13,340万股,13,340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亚妹、乔昕、吕昌荣、宋东红、杨志杰、季国永和王雁航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经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748,781.44元。
三、2006年2月以前,本公司委托关联方百华科技代理本公司境外采购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环节中的部分工作,该等代理采购由本公司与境外供应商直接洽谈,约定采购货物(包括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等,与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境外供应商货款由百华科技先行支付,在原材料或固定资产集中统一报关进口后,本公司再将货款依据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支付给百华科技。本公司与百华科技之间的代理采购价格直接依据本公司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价格确定,不存在加价或减价的情况,百华科技亦未收取手续费,代理行为未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004~2005年及2006年1~2月,代理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19,888.43万元、31,706.06万元和7,405.20万元。
2006年2月以后,上述代理业务全部由本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实益达承接,公司与百华科技不再发生代理采购业务。将境外采购环节的部分工作委托给香港实益达(2006年2月以前为百华科技)办理,主要是为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本公司是非常必要的。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之一为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飞利浦,2004~2006年,公司对飞利浦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91.61%、99.10%和83.13%,未来飞利浦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如果飞利浦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租赁生产厂房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部(不含无锡实益达)目前生产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拟在该等已租赁的厂房中实施。公司计划在2009年迁入自有厂房,公司生产线搬迁以前如发生厂房租金调整、终止租赁或其他纠纷,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生产线搬迁将选择生产淡季并采取分批分步的方式进行,整体生产线搬迁和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约为10~15天,这期间公司不会停产,但产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乔昕、陈亚妹夫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98.202%的股份,若本次发行3,340万股,乔昕、陈亚妹夫妇持股比例下降为73.615%,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乔昕、陈亚妹夫妇可能会通过所控制的股份,共同行使表决权,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因而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的规定,本公司从2003年至2008年按7.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是深圳市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税法政策中无确实依据,存在被追缴的可能。若无上述税收优惠,公司2004~2006年净利润分别减少72.73万元、262.75万元和396.81万元,下降幅度分别为6.55%、8.26%、8.63%。
(五)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销售和采购绝大部分来源于境外市场,2004~2006年,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20,942.31万元、47,181.38万元、46,736.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40%、94.79%和96.93%;进口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9,962.19万元、39,453.49万元、40,036.10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85.65%、91.10%和93.43%;此外,公司部分研发、生产及检测设备也需要从国外进口。公司出口全部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进口以美元结算比例为99%以上。总体上,公司外汇收入略大于外汇支出,同时公司在境内经营所支付的人员工资、厂房租金等均为人民币。因此,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将会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3,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4%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
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29.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28元(按照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43元(按照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
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3.00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公司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锁定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亚妹、乔昕、
吕昌荣、宋东红、杨志杰、季国永和王雁航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32,87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3%
保荐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
审计费用:78万元
律师费用:7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EA STAR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亚妹
成立日期 2005年7月4日
住所 深圳市高新区北区清华信息港研发楼B栋501
邮政编码 518075
电话 0755-29672878
传真号码 0755-2967287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seastar.com
电子信箱 dmb@sz-seastar.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经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5]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