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0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情况: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
钢闽光)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 6 个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含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的增持金额19,910.21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8,039,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86,328,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2,451,576,238 股)的比例为 56.55%。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三钢集团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1,386,328,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5%,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 26,260,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412,588,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2%。
3.三钢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三钢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三钢闽光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三钢闽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钢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含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期间的增持金额 19,910.21 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含)。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的相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039,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累计增持金额40,218.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86,328,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如公司在增持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含)。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三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