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或“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7 名;注册会计师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8.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90
亿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2020 年审计上市公司 43 家,审计收
费总额 0.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男,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茂兵,男,2018年3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3月开始执业,2021年12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新军,男,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0年5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210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力成本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亚太已经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以“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