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4-00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因已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会议选举卢亚林先生接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谢家颖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会议推荐谢家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实: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家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6.68 万股(其中
包含 16 万股股权激励计划持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