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
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有关规定,浙江华峰氨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
了认真自查,自查发现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
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为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了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
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并于2011年12月22日与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股份
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的代办工作,并在
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
改。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