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7-05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17年利润做出保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
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的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17年11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99.46万元,假设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并假定预测期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0元,
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即:(1)假设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与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3,299.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23,299.46万元(2)假设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29.4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629.41万元;(3)
假设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下降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69.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969.51万元。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252,863.31万元。非
公开发行后,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2017年期初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假设数+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数-本期
分配现金股利;非公开发行前,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2017年期
初数+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数-本期分配现金股利。
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预测,存在不确
定性。
5、公司已于2017年5月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2016年12
月31日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12.50万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10,250
万股;
6、假设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0.00万股,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20,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总额及股票发行数量为
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6年度/2016 2017年度/2017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10,250 110,250 128,25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20,000.00
预计非公开发行完成年份 2017年11月
假设情形1: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6年度预测基数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99.46 23,299.46 23,299.46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52,863.31 270,650.27 390,650.27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9 2.45 2.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2 8.92 8.59
假设情形2: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度预测基数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99.46 25,629.41 25,629.41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52,863.31 272,980.22 392,980.2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0.23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9 2.48 3.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2 9.76 9.41
假设情形3: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度预测基数减少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99.46 20,969.51 20,969.51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52,863.31 268,320.32 388,320.3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19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9 2.43 3.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2 8.06 7.76
注:
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同时,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201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宁波市“三路一桥”PPP 项目中兴
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项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快速抢占政府PPP项目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PPP模式已经成为政府项目建设的主流合作模式,
必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