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郑宏舫 尹芳达 何秀永 赵余夫
李剑彤 郑恩海 张丽明 周国良
金小明
全体监事签名:
胡震敏 鲁红兵 林爱珠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剑彤 郑恩海 黄全跃 陈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3
二、本次发行概要......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25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6
第五节 备查文件......3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宏润建设、发行人、本公司、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宏润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
行股票 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甬兴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11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投资
者发出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验
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3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保荐
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 499,999,998.19 元。
2024 年 11 月 21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认购资金
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4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宏润
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4,770,88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19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32,933.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967,064.5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34,770,88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56,196,175.52 元。(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