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 水 电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人本次网上、网下发行总数量为8,2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6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数量为6,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网下发行的价格区间是在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下限为4.30元/股,上限为5.09元/股,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6.54倍至19.5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49倍至12.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只有符合“释义”中所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6年7月25日(T-4日)9:00—17:00及2006年7月26日(T-3日)9:00—12:00,配售对象的报价时间以传真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号码为:(010)62294465、62294467、62294458、62230980、62231724,晚于上述时间到达的传真视为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年7月26日(T-3日)12: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7月26日(T-3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关资金账户一致。
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申购,请配售对象尽早报价和划转申购款项,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8.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9.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规定,将于2006年7月28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公告”)中详细介绍,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公司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6年7月17日(T-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发行人、粤水电 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 指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8,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
网下配售 指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
配售1,6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6,56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
T日/网上申购日 指 2006年7月31日,即本次网上发行中参与网上资金
申购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
发行股票的日期
询价对象 指 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
审核标准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
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
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
象
配售对象 指 上述“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
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公司仅限于其
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
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在
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及时足额缴付申购
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网下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8,2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6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6,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在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为: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其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网下申购。但是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除外。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交易日
交易日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10 2006年7月17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公告》
T—9至 2006年7月18日 路演推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6 至2006年7月21
日
T—6 2006年7月21日 初步征询表截止日
T—5 2006年7月24日 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T—4 2006年7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
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公告》,网下申购开始日
T—3 2006年7月26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上午12:00截止)
律师出具网下申购的专项法律意见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2006年7月27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网下申购
资金开始解冻
T—1 2006年7月28日 刊登《定价公告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
行公告》,网上路演日
T 2006年7月31日 投资者网上申购、缴款
T+1 2006年8月1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T+2 2006年8月2日 验资,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
T+3 2006年8月3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
T+4 2006年8月4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网上资金开始解冻,主承销商将网上网下募
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上述日期安排为正常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6.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7.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8.股票锁定期
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
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本次网下发行的价格区间是在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下限为4.30元/股,上限为5.09元/股,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