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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德美化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近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具体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如下:董事长黄冠雄、董事何国英、董事史捷锋、董事范小平、董事宋琪、董事高明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史捷锋先生、范小平先生、宋琪女士、高明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情况

  1、经核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提名人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接受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4、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史捷锋先生、范小平先生、宋琪女士、高明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和提名程序均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如下:独立董事石碧、独立董事GUO XIN、独立董事丁海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GUO XIN先生(中文名:郭鑫)、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情况:

  1、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以下情形:(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3、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接受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也未发现存在以下情形:(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4、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5、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 GUO XIN 先生(中文名:郭鑫)、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和提名程序均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7)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
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数的二分之一。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冠雄先生:

  黄冠雄: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完成清华大学 MBA 课程
和中山大学 EMBA 课程学习。黄冠雄先生 1981 年高中毕业后在顺德农机厂工作,1983 年自
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业务和化工材料贸易,1996 年与何国英合资设立顺德精化。1998 年创办本公司前身德美实业,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2 月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12 年 6 月 28 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黄冠雄先生还担任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车翼物联信息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台山市茂台石油气有限公司监事。

  黄冠雄先生不存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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