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8-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称“宁波峰梅”)的通知,其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714,883股,平均价格14.06元/股,宁波峰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宁波峰 实际控制 集中 2018年5月11
梅 人控制的 竞价 日到5月25日 6,714,883 1.07%
企业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宁波峰梅持有公司股份47,635,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本次增持后,宁波峰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50,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象山联众”、“宁波峰梅”及其配偶张松梅女士共持有公司169,990,8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15%。本次增持后,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76,705,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2%。
二、本次增持目的
坚定看好宁波华翔未来的发展前景。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公告
2、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